这五类情形将被取消检验资格
为依法严厉打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弄虚作假行为,明确对严重违法情形的判定标准,若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存在伪造检验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的情况,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所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赛特工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一、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2年内因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受过1次行政处罚,又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
三、在涉及儿童用品、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保温材料、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产品等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2份以上,或者在产品质量检验领域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10份以上的;
四、造成重大、特大质量安全事件,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依法依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的情形。
对于满足上述“情节严重”判定标准的情况,市场监管部门需依据法律进行严厉惩处,撤销其检验资质,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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