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概况介绍
文章出处:赛特 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24-08-16
2024年7月2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的通知》。新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备案数据、粘贴能耗标识;
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型式批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车型,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于2024年9月1日前按本通知要求补充备案数据、更换能耗标识。对于轻型商用车,在下一阶段《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及评价指标》(GB20997)国家标准发布实施前,其能耗标识按照附件的方案进行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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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关键词:轻型汽车能源消耗量标示管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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