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规介绍
文章出处:赛特 浏览次数:-发表时间:2025-01-03
为强化机动车辆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相关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进行修订,并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CNCA-C12-01: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下面赛特认证工程师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信息。
关于新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CNCA-C12-01:2024),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辆轮胎》(CNCA-C12-01:2015)同时废止。而相关的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
并且自2025年1月1日开始,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按照新版规则受理认证委托。已经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如您想要了解更多认证行业资讯或认证信息,欢迎到赛特官网详询或致电400-807-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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