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实行的强制性国家标准部分介绍
2026年开始,为推动汽车标准有效落地实施,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即将实施新的汽车标准。赛特工程师下面为大家介绍部分新法规的具体实施情况,供大家参考。

1.GB 13057-2023<<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
适用范围:M2和M3两类中的II级、II级和B级客车用前向乘客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也适用于此类客车上安装于座椅前方的约束隔板及其车辆固定件。不适用于后向座椅、侧向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也不适用于驾驶员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4年1月1日起按照第一阶段执行,自2025年7月1日起按照第二阶段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第一阶段执行,自2026年7月1日起按照第二阶段执行。在第一阶段执行期间,制造厂也可选择按照第二阶段执行。
2.GB11564一2024<<机动车回复反射装置>>
适用范围:适用于机动车上安装、粘贴或配备的回复反射器、车身反光标识、车辆尾部标志板和机动车用三角警告牌的设计、生产、检验和安装。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反射装置,自2025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通过型式批准的反射装置,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3.GB115662024<<乘用车外部凸出物>>
适用范围:规定了M1类车辆外部凸出物的一般要求、特殊要求及其试验方法。不适用于外部间接视野装置和牵引装置。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车型,自202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4.GB 191522025<<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照明装置>>
适用范围:适用于L1类~L5类机动车使用的近光前照灯、远光前照灯和自适应远光(ADB)等道路照明装置。
实施过渡期:对于新申请型式批准的照明装置,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于已获得型式批准的照明装置,自2027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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