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车辆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正式启动
为贯彻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相关规定,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推动整车企业完善供应链管控体系,提高生产一致性与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度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工作。下面赛特认证工程师为大家介绍相关通知事项。

一.检查范围
已获得准入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
二.检查地点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
三.工作安排
(一)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相关监督检查
1.企业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相关监督检查
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开展检查,通过核查人员能力、生产/检验设备、采购的原材料和零部件总成及其供应商、生产工艺、工作环境、管理体系等情况,确认企业是否具备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能否满足批量生产一致性的控制要求。
2.处理处罚
对于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等发生重大变化、不能持续保持生产准入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二)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
1.抽取样
坚持问题导向,赴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产品经销场所等抽取样车和部分关键零部件,加大对非理性竞争问题反映多、生产一致性和质量安全风险较高等企业相关车型的抽查力度。样品抽取后,对样品软硬件状态进行封样,转送至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
2.检验检测
组织有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对送检样品开展相关国家标准符合性等检验检测,重点开展整车结构参数核查、整车碰撞、电动汽车安全要求等整车检验检测项目和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包安全要求等零部件检验检测项目。同时,随机抽取部分样品开展交叉复检,加强对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工作质效监督检查。
3.处理处罚
对于经检验检测相关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和生产一致性管理要求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采取公开通报、暂停相关产品《公告》、暂停企业新产品申报等处理处罚措施。
四.工作要求
各相关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应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主动配合监督检查,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优化供应链管控,增强生产一致性保障能力,严守产品一致性与质量安全红线。样品完成封样后,生产企业严禁借助软件等在线升级手段,擅自修改任何车辆技术参数。
各相关道路机动车辆检验检测机构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秉持公正客观原则,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检验检测任务,积极协助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要求对检验检测全过程进行影像留档,自接收样品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检测项目,切实保证检测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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